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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停止执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6-20 07:47    阅读量:17677   

本报记者万静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2020年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公告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打击过度猎捕食用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提高公众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过度食用和非法交易的意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2020年5月29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上述两个文件明确规定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乱吃野生动物,禁止交易和食用的野生动物范围更加明确,陆生野生动物与畜禽的界限更加清晰。

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执行该公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加大对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和乱吃滥放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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